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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整车战略及启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06 】

浙江外国语学院德国研究中心

吴卫东 程静 张文萍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最强动力。20206月浙江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着力推动“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袁书记在近日强调了要聚焦重大科创平台、聚焦重大科创项目、聚焦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点的重要指示。这充分说明以科技创新为龙头的创新体系的构建成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在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2018年度、2019年度《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德国的创新能力指标位居世界第一,超过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因此德国成为浙江省在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的对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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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浙江新闻


一、德国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整车战略

德国拥有一套结构完整、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国家创新体系,如同德国制造的汽车,既关注每一零部件的精密品质,又紧紧围绕稳重安全的价值追求组合整车。德国国家创新体系是系统工程,不仅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规划,有功能互补的创新组织与运作机制,更有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战略与规划:为引领德国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战略规划以引领德国的创新发展。2006年,德国联邦政府首次发布了《德国高科技战略》报告;2012年,德国政府推出《高科技战略行动计划》;2013年,德国正式推出《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议》,“工业4.0”是德国面向未来竞争的总体战略方案;2014年,德国政府出台了《新高科技战略---创新德国》,从原来关注开发特定技术领域的市场潜力,拓展至社会创新的整体视角,把创意尽快转化为产品以及服务,扩大创新的价值,从而使德国成为欧洲和世界创新的领导者。德国新高科技战略有三大核心特点:


1. 优先解决有关创造价值和生活质量的问题。新高科技战略的出发点聚焦两大问题:我们要通过什么方式提升我们的经济能力?我们明天如何提高生活质量?通过此战略,联邦政府将重点放在创新的解决方案上。在全球化的今天,仅在生产过程中简单进行技术创新已无法满足社会变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需求,因此,创新的领域需要拓展,内容应更加丰富,除了强调技术创新外,还强调与服务和社会功能有关的解决方案和创新。联邦政府将主题导向型研究和创新政策集中在六个优先关键领域:数字化经济及社会、可持续经济和能源、工作环境创新、健康生活、智能流动和公民安全。


2. 部门合作和技术转移。研发部门之间的合作是德国创新体系的传统优势之一,政府从战略上扩大大学、产业和社会的合作机会。联邦政府采取新的资助方式,支持大学研究与其周边地区合作,形成创新的合作模式。应用科学大学尤其需要与本地区的公司紧密合作开展以应用和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技术转移的重点是消除研究成果商业化的鸿沟,联邦政府努力通过经费资助与促进价值创造链中的部门对话缩小学术研究与产业应用减的创新鸿沟;为了提升竞争力,德国公司也需要整合到国际知识流中,联邦政府计划调动本国资源与欧洲的研究与创新基金衔接,进一步发展“欧洲研究区”。


3. 加快工业创新步伐。为了进一步推进德国工业的创新能力,联邦政府重点采取了四大措施:①释放关键技术潜能。关键技术因其经济杠杆作用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数字技术就是很好的例证,其应用于生产过程,被称为“工业4.0”。关键技术还包括电子技术、电池技术、生物技术、太空技术等。②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联邦政府通过一个高效协作的创新资助系统来扶持中小企业,如“中小企业创新核心计划”“中小企业工业共同研究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计划”“走向创新计划”等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管理、创新科研、合作科研的能力。③增加创新型初创企业的数量。联邦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扶持计划催生更多的初创企业,尤其是还在新技术开发早期阶段的初创企业。“EXIST大学创业”资助计划为以技术导向的高校创业团队提供资助。“高科技创业基金”为资本密集的新创立科技公司提供初始融资以及专业技术和相关服务。“生物技术创业运动”计划为处于创业阶段的生命科学领域的创业团队提供支持。④增强结构薄弱地区的创新资源。为进一步提高东部各州的创新能力、经济增长和就业,联邦政府正继续发展和推动该地区的科技和经济以及相关网络建设。德国西部地区也有很多机构薄弱的地区,“改善区域经济结构联合任务”是该项工作的切入口。联邦政府还制定计划,加强周边农村地区的创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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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电动车报


(二)组织与机制:为协调分工和鼓励参与提供机制

德国创新体系的组织架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政府机构承担立法、规划、管理监督等职能,由高等院校、国立和非营利性科研组织、企业研究机构共同承担科技研究和开发,由中介组织提供技术转移和与研究、创新相关的服务。


1. 研发机构。德国创新体系的核心组织是研究和开发机构,主要包括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和企业研究机构。德国境内共有各类高校428家,德国大学的科研投入约占国家研发投入的18%,在国家科研和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积累了德国基础研究的大量成果和人力资源。2004年起德国高校从“卓越计划”到“卓越战略”成为德国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共有800多所由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机构,其中最有名的是由科学家命名的四大协会。非营利性的科研组织属于官方性质的科研机构,可以获得德国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拨款,但法律上这些机构都独立于政府,它们是德国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德国的科研组织定位在应用技术研究,一方面将高校的科学研究成果嫁接到具体某个应用领域,同时面向企业采用合同科研模式承接具体的技术研究任务;企业主要面向市场产品的创新,是各种应用技术的组装。


2. 运作机制。新高科技战略的运作机制主要由动力机制、沟通机制、评估和激励机制构成。联邦政府通过制定着眼于社会和技术发展趋势的10大未来创新项目驱动新高科技战略的实施;项目开展的过程就是将创新政策、科学界、工业界和公众各利益相关方联合在一起,通过沟通和协调共同制定和实施创新德国的愿景,一方面通过鼓励公众参与、“公民对话”计划获得大众的支持,同时通过“科学年”“未来屋”等对话交流方式,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描述研究成果和创新过程,扩大科学交流。沟通机制还表现在鼓励国际合作伙伴进入德国创新领域;为了确保经费分配实现其目标和预期效果,确保其经济效益,同时增强高科技创新战略的透明度,需要对融资工具的效率和权重进行高质量、系统的评估,从而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了保持高科技的创新动力,德国联邦政府计划加强以创新为导向的公共采购,鼓励德国州政府和市政当局更侧重选择创新产品和服务。


图片来源:电动车报


(三)经费与人才:为创新体系可持续发展创造动力

1. 经费保障。多元渠道筹集和资助研发经费是德国创新体系的重要保障之一。据德国联邦统计局20202月的统计数据表明:2018年德国研发经费投入达到创纪录的1043.36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3%,其中联邦和研究机构投入141.68亿欧元,企业投入721.01亿欧元,高校投入185.67亿欧元。分析德国4大著名研究机构的经费来源各有侧重,其中弗劳恩霍夫更多定位应用技术创新,面向未来0-5年的技术研发周期,科研经费1/3来自企业委托,1/3来自公共科研委托项目,1/3来自联邦和各州政府资金;马普协会主要从事基础研究,主要定位未来20-30年的技术研发周期,80%的科研经费来自联邦和各州政府资金。


2. 人才培养。德国的科研人才队伍呈现出“多元化”和“年轻化”的特点。在研究机构中科研人才通过“流动性”和“项目化”保持科研人才的竞争力,通过产学研结合,合同制研发人员常驻企业内部开发项目等方式保障了创新人才的培养和转移。而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对于经济的繁荣发展亦不可或缺。在德国职业教育和学术教育具有同等的价值,因为两者对于创新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德国把教育体系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模式提供了灵活的就业和职业培训选择。新启动的“入职者+”项目旨在帮助中小型企业吸引辍学大学生接受企业培训项目。从2015年起,联邦政府将承担《联邦教育和培训援助法》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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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浙江新闻


二、德国国家创新整车战略对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启示

第一,系统长远规划区域创新战略。德国高科技创新战略始于2006年,时隔8年,联邦政府又提出了《新高科技战略---创新德国》,其间出台了一系列的战略执行计划,并每两年出一份《德国研究和创新报告》,直至2018年德国的创新能力跃居全球首位。由此可见,浙江省需要制定区域发展十年周期的高科技战略规划,详细阐述战略目标、政策制度、组织机构、运作机制和实施举措,并发布《浙江省研究与创新年度报告》。


第二,拓宽区域特色的高科技创新领域。德国联邦政府将创新聚焦于六个提升国家繁荣和生活质量的领域,科技创新不仅仅局限于创造价值的技术领域,而是服务于社会生活质量提升的综合领域。我省在构建有自身特色的创新领域时,既应拓宽视野考虑社会创新的元素,也应依据区域地域特色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如海洋技术领域等。


第三,资助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德国政府十分重视创新型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改善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经费资助计划和项目。浙江省创新型企业数量不足,20191.6万余家,少于广东的5万余家和江苏的2.5万家。中小型企业限于规模和资金,往往难以在企业内部进行研发,因此特别需要政府的支持。同时由于中心型企业具有市场灵活性、愿意创新,对于科技应用和创新具有充足的动力。

第四,科技创新融入国际大循环驱动。德国聚焦数字化经济与社会,浙江建设“互联网+”科技高地,共同的建设目标为两国的科技合作奠定了基础,加强浙德聚焦的科技创新领域的交叉合作,吸引德国创新主体参与,建立浙德国际科技创新共同体。

(本文指导:陈洪捷)

本专报资料主要来自德文版《新高科技战略---创新德国》(2014年)年《德国研究与创新战略报告》(2020年)


本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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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捷,浙江外国语学院特聘教授、德国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博雅教授,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创建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理论与历史、国际比较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中德学术交流史等。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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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东教授,浙江外国语学院,德国研究中心主任、教育学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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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静,浙江外国语学院,德国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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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萍,浙江外国语学院,德国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教育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


排版 | 王思琪

编辑 | 孙琪

初审 | 程静

终审 | 陈洪捷 吴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