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大国博弈,不仅体现在经济、军事、科技方面上,更体现在人才与人口战略上。在探索职业教育过程中,灵活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是优化我国职业人才培养环境有效途径。德国职业教育被认为是德国“经济腾飞的翅膀”,而“双元制”被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对标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本文重点介绍其含义、发展历程、主要特征、成功经验的探析与借鉴,并探讨 “双减”后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之路。
本文为浙外德国研究中心“教科资讯”栏目第53篇(总第132篇)。
“双元制”的含义与发展历程
“双元制”(“Dual System”) 是德国在传统的学徒培训制度基础上,逐步发展形成的一种将企业和学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紧密结合,以培养“具有实践技能和一定经验”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制度。所谓“双元”,一元是指职业学校,另一元是指企业或履行企业培训职能的培训中心。学生既在职业学校学习普通文化知识和基础技术理论,又在企业或培训中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元结合”有助于职业技术人才的全面培养。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由中世纪传统手工业中的“学徒制”发展而来。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展,生产流水线与泰勒制管理模式得到大量使用,每个工人仅需重复简单操作,无需复杂培训即能满足企业需求。但随着工业技术提高,尤其是精益型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模式的出现,工厂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要求提升,不仅需要掌握现代化设备操作技能,还要具备持续学习、自我改进的能力,显然原有的培训模式已经无法为企业提供足够的劳动力。于是由德国政府主导,IHK(工商业联合会)借鉴HWK(手工业协会)的学徒制,建立了“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双元制”的主要特征
1.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双元制”政策下,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同完成学生的培养工作,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承担更多教育责任。学生在对自己心仪的职业提交申请后,由企业进行筛选并签订职业教育合同,进入双元制学习阶段。根据职业不同,学制从3―3.5年不等,其中约1/3的时间在学校学习,其余时间在企业或由企业指定的联合培训中心进行实践学习。学生完成学习后通过考试,可获得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正式就业。在此期间,企业会根据合同付给学生生活津贴,并向职业学校与培训中心支付相应学习费用。
图片来源:“职业杂志社”公众号
2.独立的评价体系
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中,职业学校按照相应的教学计划教授理论知识,企业或联合培训中心则按照企业培训规则教授实践内容。教学计划与培训规则均是由德国联邦政府教育部门牵头,企业、教育等各领域内的专家共同制订;考核方式,则是IHK或HWK根据职业要求,选择第3方编写考题,并监督考试工作。这就意味着标准制定、教学过程和结果评价3个环节相互独立,确保学生培训质量。
3.严格的职业教师要求
在德国,硕士文凭是成为一名职业学校教师的必备条件。职业教师在完成本科6个学期和硕士4个学期的学习后,若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则获得硕士学历。之后进入2年预备实习阶段,需要在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指导下完成少量的授课实践,并接受进修培训,完成后若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则可获得职业教师资格证。在所有课程中,课堂研讨、项目合作与展示、实践实习等占了很大比重,因此正式职业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教学能力。此外,德国还非常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这促进职教教师的专业能力与时俱进。
“双元制”成功经验探析与借鉴
德国“双元制”的教学目标以职业能力为导向,教学内容以职业需求为参照,教学实施以工作过程为主线。我国在社会制度、经济体制、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等方面与德国都有很大区别,不能简单克隆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而应当结合国内职业教育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德国“双元制”进行借鉴。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一)从加强学生早期职业意识培养上借鉴
德国学校在小学阶段就开设职业兴趣类课程,初中阶段学生根据兴趣指导选修初级职业课程和相关技能 (如电气、烹饪、会计等),并到企业参与实践体验,以帮助学生职业定向。相比之下,尽管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有一些通用技术课程,但由于大部分家长与老师根深蒂固的“升学”思维,加之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职业教育在中国受到轻视。因此,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的培养,增设“职业体验课”以培养学生了解、选择、规划职业的意识。
(二) 从强化校企合作保障上借鉴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重点。在德国,校企双方根据《职业培训条例》和《理论教学大纲》共同协商制定教学计划并保持沟通,保证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和教学活动的协同性。在国内,职业教育实施以职业学校为主体,学校通过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等形式加强校企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法律对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约束较小,且企业运转压力较大,导致校企合作普遍出现“学校热、企业冷”现象,学生被当做廉价劳动力。为此,我国立法部门应及时修订现行《职业教育法》,切实强化企业对学校职业教育的责任,促进校企紧密合作,构建企业深度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 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上借鉴
德国注重职业教师教学专项能力的培养,无论理论课教师还是实训课教师,都要求在课程结业后进修师范类课程,且考证和从业门槛要求较高。而中国的职业学校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学历要求分别为本科和专科,毕业前就可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门槛较低。因此,我国可通过推迟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时间、增加考核项目等举措,适度提高职业学校教师从业门槛,考虑从企业中招聘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教师,以提升我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素养。
中国“双减”后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在德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两条平行、平等的发展路线,薪资制度、税收政策也保证学生无论是选择大学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实际薪资水平差距不会过大。“双减” 政策下,我国应当灵活借鉴 “双元制”成功经验,促进学校与企业积极合作,打破“唯分数论”“为大学论”的固有思维,完善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工程硕士相衔接的一体化育人模式,使学生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选择教育方向,筑造高质量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学校全面掌握社会的人才需求情况
学校作为知识传承的主体,应对社会人才需求进行详细调查与分析。职业学校应当与相关行业建立密切联系,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也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此外,学校要不断完善课程规划,与时俱进,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使学生具备过硬的职业技能和扎实的专业功底。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国家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国家应从舆论上引导国民改变“读书成功论”思想,不论学历高低,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价值。此外国家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为校企双方搭建合作平台,并提供相应优惠政策,以实际行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国家立法部门也应当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机制,严格规划职业教师准入门槛,让职业教育最终成为学生与家长的主动选择。
本文编译自:
1.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窥探及借鉴》 邱德齐,原发杂志《教育教学论坛》2019年第3期。
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filename=JYJU201903102&v=MDgwNjM0dlI0VDZqNTRPM3pxcUJ0R0ZyQ1VSN3VmYnVSdEZ5cmxXN3ZMTHpUQmU3RzRIOWpNckk1RlpvUUtESDg=&uid=WEEvREcwSlJHSldTTEYyRTJmbEk4SEIwODdUa21MZnpoV3FOU3VmQ1E3Yz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
2.《从德国“双元制”看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王雅君,原发期刊:《内蒙古电大学刊》2009年第2期。
https://kns-cnki-net-443.webvpn.zisu.edu.cn/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2010&filename=LMDX201002033&uniplatform=NZKPT&v=RWkFcI6BJ1j6VK9TWQGSMOWtH%25mmd2FhxA8jsxqth3R8moAvbPFLVbVYFZgzoObyoteoQ
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剖析与借鉴》沈智,原发杂志:《江西科学》2021年第39期第3页。
https://kns-cnki-net-443.webvpn.zisu.edu.cn/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LAST2021&filename=JSKX202103033&uniplatform=NZKPT&v=zEgrjv8fHN87V822bPRZEvQlbCycqksg6RqN9X68AwA2xfop%25mmd2BbPQxGf7WkBbd17h
4. 《德国双元制教育治理体系研究与借鉴——基于文化历史活动理论的分析》杨蕊竹、孙善学,原发期刊:《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AUTO&filename=XZXY202104012&uniplatform=NZKPT&v=X82b8ohY%25mmd2F0pH8FdgnHS05JJSM6gMP0r9TtI%25mmd2B6%25mmd2Be%25mmd2BAM6Yx9xJ1%25mmd2Fq56IF35LbSDj2s
5. 公众号“大民堂”2021年9月15日发布:《教育有感——从德国教育模式探讨 “双减”后的教育出路》。
https://mp.weixin.qq.com/s/pObKmBXqX67AdvxPUrEP5A
供稿 | 林兰馨
排版 | 吴诗颖
编辑 | 韩欣浥
初审 | 陈玉玲
终审 | 陈洪捷 吴卫东